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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埔区建立“营商环境观察员”工作制度

一是以“业务+思想”双过硬选聘观察员。通过制定《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观察员聘任工作方案》,明确观察员选聘方式和工作机制。首届20名观察员从企业高管、专家学者、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律师、注册会计师、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人士中选聘,在各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,确保能够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作用。岗前精准培训,编制《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观察员工作须知》,明确观察员权责,使每一位观察员都知道“观察什么”“如何观察”,从源头上确保观察工作聚焦精准、不偏不空。

二是以“沟通+宣传+监督”三到位发挥作用。建立完善经常性规范化政企沟通机制,广泛收集对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保证沟通到位。观察员同时充当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的宣传员,带动社会营商意识的不断提高,保证宣传到位。观察员对相关部门落实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进行监督,推动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,保证监督到位。

三是以“观察+归纳+反馈”三结合构建提效闭环机制。观察员收集对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在每季度的观察员座谈会上与相关部门代表进行交换意见。再由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对观察员提出的意见、建议进行筛选归纳,指定期限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。每次观察员座谈会召开时,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次会议上观察员所提意见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反馈。(供稿:黄晓雯)